关于提供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有关档案资料
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环保局、住建委、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委、统计局、水利局:
7月15日我们将各单位随州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档案整建情况进行了第一次通报。近段时间我们同相关单位不断沟通联系,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单位高度重视创模工作,专门负责创模资料收集的人员尽心尽力,收集了不少创模资料。住建委、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收集了部分创模资料。根据市创模领导小组6月15日专题会议要求,按照随州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档案整建的任务分工及7月5日市发改委牵头召开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协调会议的要求,请各单位务必在8月10日前将创模资料整理完毕,送发改委汇总上报。各单位未完成的事项,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消号,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目前县(市)区发改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资料也正在整理待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