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保障措施:
电子信息产业高风险、高投入特征明显,在发挥市场和企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国家政策扶持是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举措。《规划》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7项政策建议。包括:落实内需拉动、加大国家投入、出台扶持政策、改善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已有政策的落实。如数字电视产业政策、家电下乡、政府采购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颁布实施对产业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重点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结合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实际需求,明晰落实方案,加大支持力度,加速实施进程。二是抓紧完善和尽快出台的政策。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平板显示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光伏发电和半导体照明推广应用的措施等。这些政策措施既包括已经酝酿多时的战略性产业的支持政策,也有可以实现扩大内需和节能减排双赢效果的扶持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推动相关工作。三是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应对危机的一些专门措施。如加大国家引导资金投入、适当加大部分电子产品出口退税力度、建立国家重大工程的协调保障机制、支持企业并购重组等。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发展带来的困难是空前的,保持产业稳定增长的压力很大,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宏观调控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需要说明的是,实施产业振兴规划不是搞贸易保护主义,政府出台的应急措施也将在WTO框架下,本着公平、透明的原则,惠及在华发展的所有企业。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剧,国家还将视情况调整各项措施的支持力度。
规划的落实:
国务院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区按照《规划》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紧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规划》落实,要特别注意4个问题:
一是各部门和地方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地方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落实方案既要严格贯彻《规划》的思路和原则,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做好重大工程的衔接配套。同时,要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和发展需要,提出与当地产业结构、产业发展阶段和区位比较优势相符合的针对性的措施。
二是《规划》落实要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规划》落实中,要防止趁产业振兴之机,大干快上低水平项目,防止项目重复建设和不合理布局。企业要根据《规划》方向,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做好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不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三是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对关键行业、骨干企业、优势产业集群的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有关部署;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在资源整合、产业链配套、行业动态分析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规划执行效率。
四是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根据企业需求,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效率,着力完善投融资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入电子信息产业,集中全社会力量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
|